相信每個創業者,都想找到自己的夢想合伙人,平時我也不斷接到關於合夥創業、合夥糾紛的諮詢,越來越發現合夥與結婚有頗多類似之處。
一、互補性
男女的結婚,除滿足彼此情感需求之外,還有傳宗接代、繁衍後代之需求。故合夥創業中的創始人和合伙人需要在各自的領域各有所長,相互彌補。合伙人離開彼此離開,會互有損失。因此在選擇合伙人時應當避免資源高度雷同,資源高度雷同,極易導致合伙人分崩離析。
理想的合伙人應該互有分工,各有所長,如一方負責產品,則另一方負責營銷。負責產品開發者可以開發出好的產品模型,而負責銷售者可以把產品賣好。合夥最好是 1+1>2 ,當 1+1 不再大於 2 的時候,可能離散夥也就不遠了。
二、價值觀一致
價值觀是彼此相互認同的,什麼可以做、什麼不可以做,如夫妻一致認為應該孝順父母,應該不對孩子採取家庭暴力等。在合夥之中,最關鍵的是擁有相同或相近的價值觀,有共同的認識和追求,對創業的態度、公司的願景都有高度的默契,這樣合作起來才能如魚得水。比如《西遊記》中唐僧師徒五人的合夥,願景都是西天取經,儘管歷經九九八十一難,但師徒共度難關,最終取得取經成功。
三、共同經歷
古人稱門不當戶不對,究其根源在於二人生活經歷不同,彼此很難理解對方的感受。在合夥關係中,共同經歷讓雙方知根知底,更加了解,彼此熟悉,擁有超乎其他人的默契和情誼,特別是對事物的認識,現實中很多培訓班畢業的同窗很容易去合夥創業,原因在於彼此有共同經歷和共同語言。
四、兩人為佳,分清主次
婚姻是兩個人的結合,這是倫理道德也是法律的規定。那創業呢,根據我看到的及結合我本人的經歷,我認為,在早期創業時,兩人為佳。在創業早期,兩個核心人物較好,一個創始人,一個聯合創始人。這樣的組合有非常多的經典佳話。如賈伯斯和沃茲尼克、艾倫和蓋茨、埃里森和萊恩、惠普和派克、拉里和謝爾蓋等。兩人中也需要分清主次,一定要一個核心老大做決定,他是公司的主帥,公司的舵手,由他帶領公司往前走。絕對的平等只能讓公司陷入困境。
五、選擇合伙人的標準
每個人談戀愛、結婚可能都會有自己的標準,如身高、體重、年齡、教育程度、工作狀況、家庭背景,這些標準最終會決定與誰結婚。當然不排除一見終情。那找合伙人呢?首先,要高智商、高情商、充沛精力和健全人格的優秀人選。這樣核心團隊在一起,水平一樣,齊頭並進;其次,合伙人能夠平等溝通,擅長挑戰和被挑戰;合伙人需要有長期承諾,能堅持,比如至少3年內能夠風雨無阻,同舟共濟。超級合伙人還應具備不斷精進、利他的精神,彼此在一起為的是攜手做一番事業,共同實現夢想。
最後找到命運合伙人,在洽談合夥時,不妨深入了解一下。如有多少資產,個人規劃如何?如果公司要虧本,能和創始人一起扛多久?是不是一碰到困難,撒腿就跑或做一個怕困難、把自己頭埋進沙土的駝鳥。合夥還是需要彼此背靠背的信任,雙方奏出一曲強勁的命運交響曲。